吴先生在1995年取得村里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该宅基地上有现成的房屋,村书记建议在未翻建前签署租赁合同,后来吴先生对房屋进行了翻建。2022年,该村要进行拆迁,吴先生的房子却被镇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在2023年进行了强拆,吴先生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帮忙维权,成功确认对方的强拆行为违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本案中,涉案宅基地的申请时间久远,并且当时的经办人员均已离世,我方律师通过调查发现涉案建筑物是在合法申请的宅基地上建造的,其形成具有历史背景。被告将其定性为违法建设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行政比例原则,律师团队主张撤销被告的限拆决定。被告镇政府在法庭上辩称,作出的限拆决定是基于对涉案建筑物进行的详细调查,包括现场检查、勘验以及向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步骤。
对此,我方律师指出,虽然被告声称其作出了详细的调查,但在法庭上却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对涉案建筑物的历史背景和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特别是对于原告所持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历史演变过程,被告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本案中,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尝试联系原告但遭拒绝,因此直接将限拆决定张贴在涉案建筑物上的做法违反了法定送达程序,构成了程序上的违法;最后,虽然被告确实有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定职责,但这一职权的行使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并且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最终,法院采纳了京云律师的辩护意见,确认了被告限拆决定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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