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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是否有权分到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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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是否有权分到征地补偿款?
  更新时间:2024-08-26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来自江苏的田先生问自己早些年将户口迁入妻子所在村,2023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发放至村委。田先生咨询:自己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上门女婿”是否有权分到征地补偿款?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张悦律师表示:

“上门女婿”通过缔结婚姻的方式成为家庭成员,且婚后到所在村居住生活,应当获得与本村村民同等的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应以依法取得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以是否形成较为稳固的生产、生活为条件,本案例中田先生在合法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除非因法定事由,否则不会丧失该集体成员资格,有权领取征地补偿款。

“上门女婿”是否有权分到征地补偿款?

法律链接

《土地管理法》

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所有,即属于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凡是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有平等获得被分配土地补偿费的相应份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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