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西的温女士问,自己一直和父母住在农村,院里有两间房子,父母一间,自己和丈夫一间房。多年来未分户,现在这套房子要拆迁了,是按照一户补偿呢还是按照我们两宅补偿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原则上一户只能享有一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若存在继承的情况,可以“一户两宅”。在征收中,拆迁方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费、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这涉及到安置人口的问题。如果原来的房屋已经获得了相应的人口安置或安置补助费,那么继承的房屋的话,可以获得继承的房屋的补偿价值,由于“一户一宅的规定”,加上原来的房屋已获得安置的情况,就不应该再获得人口的补偿安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问题》
第六条“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中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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