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被拆迁户来律所咨询,我觉得补偿安置不合理,但是我已经签了补偿安置协议,能反悔吗?或者不签协议能不能防止房子被拆?不论签订补偿协议与否,拆迁方的强拆行为是否合法?
案情回顾
苟先生盖的厂房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拆迁方在没有出示任何公告和评估报告的情况下,要求苟先生配合政府工作,必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苟先生多次试图与拆迁方沟通协议的具体内容,都遭到了拒绝,见状,苟先生也一直未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双方一直僵持着。
三个月后,苟先生的厂房突然在半夜被强拆。事发突然,苟先生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第二天早晨接到守房人电话才知道厂房已经被拆了。据守房人讲述,当时是凌晨3点左右,有七、八个不明身份的人翻墙而入,断水断电,并将守房人交由派出所人员带至派出所,守房人直至第二天8点多才被放行。
苟先生想知道,拆迁方在既没有和他达成一致签字认可,也没有法律文书告知的情况下,强行在夜间偷偷强拆厂房,是否违法?公安机关介入强拆的行为是否违法?
京云律师说法
政府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征收拆迁房屋,并且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并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因此,在没有取得相关批文并且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征收拆迁房屋是违法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收拆迁。
关于公安机关能否介入强拆行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征地涉及到暴力强征、强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介入。
另外,关于公安机关介入强拆行为是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但是如果政府的强拆行为已经确认违法,那么公安机关这种为保障现场秩序,将拆迁户强制带离现场的行为系政府指令的行为,也会因政府强拆违法导致其强制带离行为也构成违法。如果拆迁户在带离过程中受到损失也可以主张让公安机关赔偿。
遇到拆迁,如何确定自己房屋的价值?
拆迁时房子的价值按照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计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拆迁评估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评估户数和房屋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上下浮动2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分别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以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
在遇到强拆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同时拍摄并保存现场证据,便于之后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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