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河道城区段治理项目启动,牛先生家宅基地被纳入拆迁范围。他对此不满,因有落叶归根的想法,希望在退休后回乡养老。牛先生关注项目进展,因不愿老宅被拆,未签拆迁协议。市政府作为征收方在未出示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牛先生寻求法律帮助,最终委托律师将拆迁方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拆迁方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市政府强调其行政征收补偿用地手续及程序合法,征地公告在省政府批复后发布。他们充分征求了各界意见,公布了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了宣传。案涉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征收工作依法进行。此外,市政府并未对牛先生家实施行政强制拆除,而是与居委会、拆迁公司和搬家公司合作,由他们对未搬迁的居民家实施了拆除。故牛先生指称市政府强制征收不符合事实。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首先,牛先生提供的《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明确了市政府为征收主体,其下级单位分别负责征收和实施。市政府应依法监督落实征收工作,牛先生宅基地房屋被强拆确系市政府的征收行为,市政府是本案适格被告。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拒不归还土地且不自行拆除地上物的,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居委会无权拆除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且居委会作为市政府的下属单位,其拆除行为应视为市政府的委托,即市政府强拆牛先生房屋的征收行为违法。
结果: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确认市政府在土地征收中对牛先生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诉讼费50元由拆迁方承担。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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