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代先生家住四川乐山某村,因产业园征地拆迁项目,其房屋及土地被征收。因为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见到相关的合法征收手续及文件,他与京云拆迁律师交流解决方式,但,代先生自行申请信息公开未获答复,遂委托律师将县政府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不答复行为违法,并由县政府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县政府称,收到代先生信息公开申请后,县国土资源局已答复。明确告知代先生案涉为国防涉密工程,正在预审,未公告征地。已收征地拆迁款,县政府无不予答复行为。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履职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公民可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政府应答复。代先生申请信息公开,县政府转交国土局答复,但答复不代表县政府,故县政府未履行答复义务违法。法院判决县政府行为违法,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结果: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县政府对代先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予以答复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县政府承担。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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