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这份补偿协议依据是什么?补偿标准又是什么?我要看评估报告,不给看,我不签。
不管你签不签协议,土地都要交出来。你现在签,还可以拿到补偿款,过了今天后,你即使不签协议,土地照样被征收,而且苗木也找不到合适的土地移植。
面对征收部门强硬的态度,奇多迫不得已签下了《评估企业征迁补偿协议》。
征拆部门的工作人员离开后,奇多的手机响了一声,他看了一下短信,银行卡上多了500多万的转账。面对这笔“巨款”,他并没有心花怒放,而是愁容满面。种植苗木花了600万,幼苗还没长成,土地就要被征收,500万还不够还债,这份《评估企业征拆补偿协议》绝对有问题,必须找个律师问问。
经过多方打听,奇多找到了专注于房产诉讼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由余健律师、赵春轩律师承办案件。
京云律师风采
京云律师奔赴当地了解情况后,依照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当务之急是要先确认奇多与征拆部门签订的《评估企业征拆补偿协议》违法,再以此为突破口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奇多对京云律师的诉讼方案十分认可。京云律师代理奇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评估企业征拆补偿协议》。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奇多与征拆部门签订的《评估企业征迁补偿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应属合法、有效,且双方均已履行完毕。为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奇多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京云律师召开座谈会,改变诉讼策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征拆部门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和地位,隐瞒了评估报告的金额,迫使奇多签订了《评估企业征拆补偿协议》,且协议金额与评估金额相差悬殊,存在欺诈的情形。京云律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再次向二审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时,京云律师向法院指出:征收部门及第三人拆迁公司提交的咨询报告书不具有真实性,更不能作为签订协议的法律依据,应以评估报告金额为补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该标准下,奇多应得的征收补偿金额应当在1千万以上,然而实际的评估报告对应本案协议的部分按照移栽评估却只有500多万,征收部门在有相应的审计依据和法律依据,仅是其主观判断,授意第三人作出虚假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让奇多蒙受了巨大损失。
另外,本案是高速公路征地项目,奇多主营业务是苗木种植。该项目对于奇多的经营来说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找到适合移栽苗木的大面积土地,征拆部门应当对奇多的苗木进行征收补偿。然而征收部门在前期的谈判中,利用自身权力,不公布补偿标准,不公布补偿依据,不断压低补偿,混淆视听,在未出具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征拆部门及第三人欺骗奇多说拆迁协议与评估金额一致,欺诈奇多签订本案的协议,严重违反了奇多的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及《评估企业征迁补偿协议》。
法院判决
法院采纳了京云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裁定及《评估企业征迁补偿协议》。京云律师帮助奇多起诉维权,向违法征收行为坚决说“不”,增加了奇多继续争取公平合理补偿的信心。奇多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又委托京云律师开启新的维权之路。(本文除律师外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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