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错综复杂的家庭房产继承纠纷中,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兴华,以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精湛的辩护技巧,成功为委托人赵天祥、赵天云、赵天高、赵天挂夺回了他们应得的房产继承份额。这场胜利不仅是法律公正的体现,更是王律师专业精神与客户权益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赵世家是原告赵天祥、赵天云、赵天高、赵天挂的父亲。赵世家的原配妻子于1984年去世后,他与被告潘金霞再婚。两人婚后并未生育子女。潘金霞有两名子女,即被告吴树与吴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街道某小区的某号的房产(以下简称“争议房产”)为赵世家与潘金霞的共同财产。2019年12月,赵世家在两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其在争议房产中的权益应由四个亲生子女平均继承。遗憾的是,赵世家于次年2月因病离世。
然而,赵世家去世后,争议房产被潘金霞及其子女实际占有。尽管四个原告多次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房产继承问题,但均遭到对方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原告们委托王兴华律师,将潘金霞及其子女告上法庭,旨在依法追回自己的继承份额。
律师风采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坚持认为争议房产应由潘金霞继续居住直至其去世,并拒绝承认四个原告的继承权利。对此,王兴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强调遗产应遵循遗嘱执行,特别是当遗嘱形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时。他进一步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应先将其中一半划归生存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处理。
王兴华律师指出,争议房产确属赵世家与潘金霞的共同财产。因此,赵世家去世后,房产的一半应归潘金霞所有,另一半则构成赵世家的遗产。鉴于赵世家留下的遗嘱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四个原告有权依据遗嘱各继承房产八分之一的份额。面对被告方对遗嘱真实性的质疑,王律师强调,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遗嘱非赵世家本人意愿,因此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兴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争议房产应由四个原告与潘金霞按比例共有。具体而言,每个原告享有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而潘金霞则保有房产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也确保了四个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胜诉意义
王兴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他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的专业智慧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他不仅成功为客户争取到了应得的继承份额,更为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解决提供了典范。王律师的案例再次证明,面对复杂的法律挑战,专业律师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在王兴华律师的带领下,将继续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用法律武器守护每一位客户的正当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角落绽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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