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涉及大渠村、河北头村、佃子村、内官庄村。
01、大渠村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春晖街,西至兴礼街,南至兴贤路,北至群贤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安定镇大渠村集体土地0.0775 公顷,其中种植园用地(其他园地)0.07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17公顷。
(三)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大渠村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拆腾补偿。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安定镇大渠村,属于大兴区Ⅰ区片,征地补偿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合计人民币88.075万元,折合约75.76万元/亩,其中:
区片综合地价22万元/亩,共计25.575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暂估53.76万元/亩,总计人民币62.5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
该项目拟将安定镇大渠村1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16岁以下1人,劳动力1超转人员0人。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002、河北头村: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春晖街,西至兴礼街,南至兴贤路,北至群贤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礼贤镇河北头村集体土地11.9418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3.0042公顷,种植园用地(果园、其他果园)2.2897公顷,林地(乔木林地)6.3677公顷,草地(其他草地)0.00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28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511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001公顷。
(三)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河北头村机井、电表、变压器等村产及非住宅房屋,以及杨树、桃树、玉米、油松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拆腾补偿。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礼贤镇河北头村,属于大兴区Ⅰ区片,征地补偿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合计人民币9247.794万元,折合约51.63万元/亩,其中:
区片综合地价22万元/亩,共计3940.794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暂估29.63万元/亩,总计人民币5307.000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
该项目拟将礼贤镇河北头村39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16岁以下6人,劳动力18人,超转人员15人。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物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依据《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非住宅房屋搬迁腾退补偿实施方案》《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礼贤镇人民政府与产权大签订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03、佃子村: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春晖街,西至兴礼街,南至兴贤路,北至群贤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礼贤镇佃子村集体土地 22.7359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旱地)15.9092公顷,种植园用地(果园、其他果园)1.4460公顷,林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3.4276公顷,草地(其他草地)0.08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95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0.721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157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31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主要涉及佃子村路灯、电线杆、树木等村产、彩钢房等非住宅房屋及配套设施,以及杨树、山药、核桃树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拆腾补偿。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礼贤镇佃子村,属于大兴区Ⅰ区片,征地补偿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合计人民币16750.847万元,折合约49.12万元/亩,其中:
区片综合地价22万元/亩,共计7502.847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暂估27.12万元/亩,总计人民币9248.000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
该项目拟将礼贤镇佃子村68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16岁以下10人,劳动力32人,超转人员26人。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物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依据《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非住宅房屋搬迁腾退补偿实施方案》《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礼贤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04、内官庄村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春晖街,西至兴礼街,南至兴贤路,北至群贤路。(具体以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礼贤镇内官庄村集体土地10.4646公顷,其中耕地(水浇地、旱地)9.2077公顷,林地(乔木林地)0.67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43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2178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1254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内官庄村路灯、电线杆等村产、彩钢房等非住宅房屋及配套设以及草莓、杨树、枣树、山药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拆腾补偿施。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礼贤镇内官庄村,属于大兴区Ⅰ区片,征地补偿总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合计人民币9165.318万元,折合约58.39万元/亩,其中:
区片综合地价22万元/亩,共计3453.318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暂估36.39万元/亩,总计人民币5712.000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
该项目拟将礼贤镇内官庄村43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16岁以下7人,劳动力20人,超转人员16人。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该项目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青苗及地上物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依据《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非住宅房屋搬迁腾退补偿实施方案》《临空经济区线性工程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地上物腾退补偿实施方案》进行补偿,由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礼贤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代为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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