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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东直售”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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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东直售”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如何规避风险?
  更新时间:2024-03-21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现在,越来越多卖房的业主,不再单纯地依靠中介卖房,而是开始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开启房东直售模式。

房东直售,买卖双方都节省了中介费,可也有人担心,这中间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比如关于定金的交付,资金的监管,信息是否真实等等。

其实,早在几年前,杭州等地就已经刮起房东直售的风,杭州市搭建了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而且开启了“房东自主挂牌房源”的功能。

现在房东直售再次成为关注焦点,那么,无论是对于买家还是卖家,需要注意些什么,如何规避风险,我们来听听专业律师的解读。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二手房“房东直售”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如何规避风险?

房东直售的主要风险在于能否钱货两清,卖方能否拿到售房款,买方能否顺利拿到房本并入住。所以需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买方要仔细甄别房源信息并现场看房,核查卖家的身份、房屋的产权状态、有无抵押或居住权等,卖方要核实买方有无购房资质等;其次交易合同很重要,一般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会公布房屋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买卖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理清合同条款,对购房的重要事项进行约定,比如明确付款节点、过户和交付时点、户口迁移、税费负担等条款及违约责任;此外,双方可以进行资金监管,将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过户完成后,银行再将房款转给卖家,来保障双方的资金和房产安全。

王兴华律师提到:最后不管怎样交易,还是提醒大家要谨慎对待,遇到问题要及时咨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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