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容易要钱难,敏君没想到6年前借给丽娜60万元那么难要。
眼看着还款的期限已经过去了两年,敏君决定走法律途径要钱。
就这样,敏君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所的余健律师在访谈室里接待了她。
敏君告诉余健律师,2017年7月3日,丽娜通过中间人超群找到了她,由超群做担保,敏君借给丽娜60万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其转账。
考虑到是熟人,此次借款,敏君和丽娜并没有签订借贷合同。
不久后,丽娜偿还了25万元,还剩下35万元一直未偿还。
2022年5月21日,敏君由于母亲生病住院,急需钱,找到了丽娜催要欠款。
此时丽娜将钱投进了工作中,手中无可用的资金周转,便作出承诺:“今欠敏君本金 35 万,利息每年3.5万,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0月31日止,共计483000元,于2022年10月31日结清。
如未结清,利息重新于2022年11月1日起计算,每年10%利率计息。超群自愿为以上本息提供担保,愿承担连带责任。”
一晃一年过去了,敏君再次向丽娜催要欠款,刚开始丽娜还愿意接电话,说正在筹钱,后来敏君要的次数多了,丽娜不仅不接电话了,还把敏君的微信拉黑了,敏君逼急了,这才想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
律师风采
余健律师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借款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仅凭转账记录维权存在风险,余健律师决定从中间人超群入手,详细指导敏君与超群聊天取证,在通话中就借贷事实进行确认。
在此基础上,余健律师进行大量类案检索和法律检索,形成初步代理方案。
敏君认可后,委托余健律师代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丽娜偿还剩余钱款及所产生的利息。
审理过程中,余健律师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并阐明案件法理: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本案中敏君与丽娜虽未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款期限等内容,但凭借掌握的证据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敏君依法有权要求丽娜随时偿还借款。
另外,超群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胜诉判决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余健律师的意见,判决:
一、丽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清敏君483000元。
二、丽娜于判决生效后给付敏君从 2022 年11月1日起至付清款日止,以48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计算的利息。
三、超群作为担保人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看到多年借款得以拿回,敏君心中大石也终于落地。
本案提醒大家,遇到借贷纠纷,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损失扩大。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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