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正满怀期待地为她的家办理房产证,却意外得知房子因前夫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李女士急忙求助于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师团队迅速介入、细致调查,根据相关证据显示,李女士应属无辜的第三方,其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经过一场智慧与勇气的较量,成功使法院撤销查封,为李女士保住了家。这场“房子保卫战”,不仅捍卫了李女士的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本案中被查封的房子写在前夫名下,想要解封就必须提出有力的证据。经过我们律师整理证据链,突破点就在于李女士与前夫协议离婚时,约定了案涉房屋归李女士所有,并且李女士在法院查封前就已经合法占有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基于此,我方律师立即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并提交了案涉房屋最原始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记载的买受人是李女士,并非其前夫;同时,通过我们搜集的证据显示,在法院查封之前,案涉房屋交付给了李女士占有使用;尤为关键的是,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案涉房屋归李女士所有,这一时间点早于法院作出查封涉案房屋的民事判决日期。最终法院判决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成功帮助李女士赢得了这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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